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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主体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关键区别是什么

2023年2月13日  宜兴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acbbls.com/

 周飞,宜兴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贪污罪的主体

  关于贪污罪主体中,;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应如何理解的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条规定: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1.集体经济组织,即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是指在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之下,按照一定的组织章程建立起来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全体组织成员,公共积累为集体公有,并以按劳分配为主要分配形式的经济组织。


  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是指在集体经济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个人投资、家庭投资、合伙人投资的私人经营的工商户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其人员不能成为贪污罪主体。经济组织的所有制性质不明确或者上述私人经营的工商户持有集体营业执照的,应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核定。


  2.;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包括: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中规定的;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承包经营者;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为基础的股份制企业中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方是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性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


  直接从事生产、运输劳动的工人、农民,机关勤杂人员,个体劳动者,部队战士,经手公共财物的,如果他们所从事的仅仅是劳务,不能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关键区别是什么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来源: 宜兴刑事辩护律师  Tags: 贪污罪的主体,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关键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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