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刑事辩护律师
13901538002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辩指南
文章列表

如何解决最高法工作量加大问题 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

2023年3月15日  宜兴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acbbls.com/

 周飞,宜兴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如何解决最高法工作量加大问题

  如何解决最高法工作量加大问题


  考虑到最高法院的工作量问题,宋教授提出了两种解决的方法:第一、在全国范围内划分若干个司法区,由最高人民法院在每个区设立巡回法庭,对所辖区域的死刑案件进行复核,以确保死刑复核程序的落实;第二、对那些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巨大的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也就是说,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终审法院,对这些案件采取更为审慎的态度,以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法律适用的准确。


  "出于社会治安形势需要,法院将依法严厉审判严重的暴力犯罪,死刑案件的数量仍然很多,最高法现在的编制应付现有的工作已经捉襟见肘,收回死刑核准权后,工作量大大增加,大概需要增加400人的法官编制。"周道鸾表示,这些原因客观上影响了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的进度。


  最高法院应考虑增加法官数量,尽快收回已下放的复核权。多位法学家还提出,最高法院可考虑按照华北、中南等大的区划,设置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或者巡回法院,兼理死刑复核工作。


  如何解决最高法工作量加大问题





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检察院决定的刑事拘留要遵循如下程序:


  1.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应首先审查拘留对象是否符合上述两种条件,是否可以用其他强制措施防止社会危害性发生。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2.人民检察院作出拘留决定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异地执行拘留,应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配合执行。




  3.对犯罪嫌疑人拘留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因有碍侦查,不能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无法通知的,应当向检察长报告,并将原因写明附卷。所谓有碍侦查,一般是指其犯罪同伙闻讯后,有逃跑,藏匿、毁灭或伪造证据可能的;犯罪同伙有待查证,而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等。所谓无法通知,是指因客观原因,如地震、水灾造成交通中断,或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等等原因。人民检察院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有不应当拘留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原决定的负责人批准释放,并制作撤销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于依法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按照规定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4.拘留的变更和解除。变更或者解除拘留的条件有:


  1)被拘留的人超过法定期限,又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但是,变更时必须同时具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或者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即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或者;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人民检察院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羁押超过法定期限,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要求,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3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拘留措施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后,通知公安机关执行;经审查认为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书面答复申诉人。同时,侦查部门应当将审查结果书面通知本院监所检察部门。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刑事拘留的相关问题,为您推荐:


刑事拘留的时间问题


刑事拘留的法律程序


对哪些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






来源: 宜兴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如何解决最高法工作量加大问题,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职务侵占罪起诉书怎么写 聚众斗殴罪起诉书内容有哪些
  • 2.如何解决最高法工作量加大问题 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的程序
  • 3.一旦刑事立案,法院可否受理行政诉讼?立案的条件
  • 4.公诉和自诉 自诉案件
  • 5.实施拘留或者逮捕后,公安机关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被拘留人或者被逮捕人?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