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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公文怎么通知的 刑事起诉书如何送达辩护人

2022年10月13日  宜兴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acbbls.com/

  周飞,宜兴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周飞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刑事公文怎么通知的

一、刑事公文怎么通知的

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专门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对于刑事诉讼中各种送达方式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1.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专门机关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负责人员的方式。

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情形下,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住处或者单位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以刑事审判环节为例,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专门机关通过邮局将诉讼文书用挂号方式邮寄给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在收件人是军人的前提下,专门机关将上述文书通过特定部门代收后转交收件人的送达方式。

二、人民法院可以用什么方式向住所在国外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了司法协助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送达。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共同参加了《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公约》的,按照公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送达的诉讼文书应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再由外交部负责转送。具体事项可按1986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外交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问题的通知》办理。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由我国人民法院直接委托我国驻当事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是领事关系公约所承认的,我国已参加了这一公约,我国驻外国使领馆可以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向所在国的中国籍当事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将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书交给受送达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即为送达完成。除非该受送达人事前明确表示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其接受诉讼文书。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领域内常设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人,是外国企业和组织的中国事务代办,向他们送达诉讼文书简便易行,迅速及时。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邮寄送达,是一种简便易行的送达方式,但必须是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才行。1964年海牙公约规定,在当地国家不反对的情况下,可以邮寄送达。采取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公约》规定此种情况的期间为“自递送文书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故我国法律也规定了6个月的期间。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一般在受送达人住所不明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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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书如何送达辩护人

刑事起诉书如何送达辩护人

1、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

2、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3、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

4、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

5、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时间

刑诉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刑事起诉书的送达对象

起诉书,亦称起诉状,是法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或者附带民事,其诉讼书状就叫刑事起诉状,也称刑事诉状。刑事起诉状限于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等诉讼处理的案件,以及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检察院对于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并且应当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起诉书应当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

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无论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庭,都应当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刑事起诉书范本

被告人……

本案由××××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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